臻镭科技(688270)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2] 审批权限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或金额超1000万、100万[5] - 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7] - 董事长闭会期间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有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决定权[11] - 董事长对董事会审议范围内关联交易有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决定权[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3]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3] - 董事会提案应在会前10日送交董事长,由其决定是否列入审议[14] - 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取得董事认可[1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除董事回避情形,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回避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21] - 若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