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镭科技(688270)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臻镭科技臻镭科技(SH:688270)2025-10-23 17:46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决议须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6] 担保管理职责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必要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18] - 财务部门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多项职责[18] 担保合同管理 - 公司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发现异常合同及时报告董事会[18] 被担保人情况关注 - 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分析其财务与偿债能力[18] - 被担保人出现重大事项,责任人及时报告董事会[19] 担保风险处理 - 被担保人未履约等情况,经办部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9]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9]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等情况,公司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9] 责任处分与制度实施 - 董事会视损失等情况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处分[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也需股东会通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