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7日获批发行4010万股,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4,040,406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22000万股,每股1元[13] - 发起人成三荣认购17600万股,持股80%;金成成认购4400万股,持股20%[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464,040,406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期限为30日[22]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60日[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26][2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7]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和3名独立董事[83] - 董事会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少于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8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7]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11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109] - 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0]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21][122]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27]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29]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3] - 实际控制人指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33] - 关联关系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其控制企业及可能致利益转移的关系[133] - 对外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担保总额为两者之和[133]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34]
沪光股份(60533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