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欧派(603208) - 江山欧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秘办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秘办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会议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审计委 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秘办或者直接向董事 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秘办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