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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603208) - 江山欧派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江山欧派江山欧派(SH:603208)2025-10-23 18:01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所规定的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秘办报告的制度。 董秘办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下属事业部(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负责人; (三)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五) 公司其他因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信息的知情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及其下属事业部(部门)、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和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