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17]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披露[17]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披露[17]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18] - 年报报告发布15天前,中期报告发布10天前完成定期报告初稿合并[41] 定期报告审核与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由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23] 业绩预告 - 年度结束后20天内,资产财务部负责人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业绩预告相关内容[4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45] 信息披露义务与要求 - 持股5%以上股东等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部门应按制度进行信息报送、披露[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9] - 重大事项涉及的主要标的物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需披露未如期完成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公告进展[3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时公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3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32]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其出现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31] - 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必要时公开澄清[36] - 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等情况时应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问询并根据回复履行披露义务[3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订,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7]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全体成员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9]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高管信息披露履职行为进行监督[6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60]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63] - 子分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督促建立报告制度[67]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非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68] - 公司各方面信息披露责任人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信息[70] 其他规定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交所提出书面申请[23] - 重大事项相关人员变更应于变更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39] - 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等研究敏感事项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资料[34]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77]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83]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89] - 重大项目或合同指金额占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或预计利润占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91] - 重大变化或重大差异指影响或可能影响项目或合同收入30%以上[91] - 公司应每年组织对所属企业进行现场抽查[84]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7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培训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87]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3] - 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75]
中材国际(600970) -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