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0028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绿康生化绿康生化(SZ:002868)2025-10-23 18:4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4]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股东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召开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6] 股东提案与候选人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 董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以提案方式提请表决[19] - 上市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0] 股东会召开形式与主持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29]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33]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4]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34]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过半数有效表决权同意即通过,属特别决议范围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35][36]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过半数以上通过;做出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等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4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5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3]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长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4][55]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2个月内实施[55]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批准,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