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0028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绿康生化绿康生化(SZ:002868)2025-10-23 18: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4] 董事会决策权限 - 可依据年度股东会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1] - 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12]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标准的交易[1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提供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达标准还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2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24小时通知,定期会议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22][23]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3][24] - 临时会议经同意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5] 董事会决议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法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28][2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9]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无法判断,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0] 董事会秘书 - 最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35] - 负责信息披露、筹备会议、记录、保密等事务[35]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36][3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37]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0] - 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