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00286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绿康生化绿康生化(SZ:002868)2025-10-23 18:47

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自筹资金,置换距到账时间不超6个月[12]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10]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2] 信息披露 - 改变投资项目实施地点,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2]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20]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6] 节余资金使用 - 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使用[17][18]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18]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 - 审计委员会发现重大问题,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投资项目进展[2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违规处理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相关责任人受处分并担责[2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