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0028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绿 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 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 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