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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绿康(002868)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绿康生化绿康生化(SZ:002868)2025-10-23 18:47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 每一会计年度、半年度、第一季度、第三季度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当时有 效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 告。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