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康(0028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 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及《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