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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绿康(002868)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绿康生化绿康生化(SZ:002868)2025-10-23 18: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结构, 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规范职工董事的选任、履职 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绿康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一名职工董事,职工董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选举产生。 第三条 职工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董事的提名、选举、增补、更换(罢免)及管 理等事宜。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第二章 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五条 职工董事须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兼任职工董事。 第六条 职工董事应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第三章 职工董事的提名与选举 第七条 公司工会委员会可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