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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3005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科信技术科信技术(SZ:300565)2025-10-23 18:46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0 | | | 第一章 总 则 4、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 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 司的关联人也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 重大事件时,及时告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 重大事项时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3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相关人 员进行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披露的及时 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应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报告重 大信息的发生和进展情况,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资料。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对外发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因工作 关系了解到公司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信息的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 披露前,不得泄露,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