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3005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科信技术科信技术(SZ:300565)2025-10-23 18:46

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8] - 重大交易事项中第3项或第4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其余达一定标准需报告[11]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5]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8] -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当期损益影响占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22] 报告制度与流程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知悉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抄送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8] - 报告义务人在特定情况应报告重大信息[31][32] - 重大事件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此后每隔三十日报进展[33]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35]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应及时报告并持续报进程[28] - 各部门出现情形,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等[32]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分析判断,需披露向董事会汇报[28]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协议书等[28][29] - 报告义务人应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32] 培训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培训[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