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3005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附 6 | | --- | --- | | 第五章 | | | | 则 |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除 本制度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2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