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好医生(01833) -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一名[6] - 设主席一名,由成员过半数推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3] - 法定人数为成员过半数,且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除外[13] 委员会权力 - 获董事会授权,必要时公司付费获取外部意见[14] - 要求公司高管支持工作并回复问题[14] - 调查公司ESG规划落实情况并报告[14] 会议记录与保密 - 秘书记录会议并分发纪要[15] - 记录详细事项并提交成员意见[15] - 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6] 其他规定 - 主席或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答问[16]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生效[18] - 公布职权范围书并解释角色权力[18] - 细则未尽或抵触按规定执行修订[18]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