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特殊情况须继续履职[8] - 董事会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公告[9] 解聘与股份转让 - 董事会、股东会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需相应半数通过[10] - 离任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2] 责任与整改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责任不因离任免除,违规应追责[14] - 独立董事辞职应说明原因,独立性缺失公司应整改报告[17][18] 提名限制与公告要求 - 独立董事离职后3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公告需含特定内容,格式应符合规定[23][24]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2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