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等适用减持制度[2] - 大股东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减持[6] - 控股股东等在公司被调查等情形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6] - 近三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不得减持[7] - 二十个交易日内任一日股价低于首发价,首发控股股东等不得减持[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9][26] - 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等不得买卖股票[9] 减持流程 - 大股东等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1]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2] - 减持完毕或期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2] 减持数量限制 - 大股东集中竞价90日内减持不超1%[13] - 大股东大宗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2%[13] - 大股东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13] 其他规定 - 董事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5] - 大股东股权质押应2日内通知公司并公告[16] - 新任相关人员任职后2个交易日申报身份信息[18] - 现任相关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申报[18] - 董事等买卖股票前3个交易日通知董秘[20]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账户新增无限售股按75%锁定[24] - 每年首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本年度可转让额度[25] - 计算可解锁额度小数四舍五入,余额不足1000股可全转让[25] - 董事买卖股份2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21] - 大股东等股份变动达规定应报告公告并通知公司[21] - 董事不得进行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1] - 违规买卖公司可追究责任[28] - 违规买卖董秘应报告,责任人书面说明备案[30]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