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控制责任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3] 内部审计部管理 - 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一次[8]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一次[9] 计划与报告时间 - 内部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9] 审计检查内容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9]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在重要投资、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15][16]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6]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时进行审计[17][18] 报告出具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2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20] - 公司在指定网站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1] 考核与机制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23]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