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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国泰集团国泰集团(SH:603977)2025-10-23 19:01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工作指引》[1]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和“监事”,“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2][3] - 法定代表人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特定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可由总经理担任[3]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股东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4][5] - 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持股比例限制[5]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5][6]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相关方有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14][15] - 董事会、监事会等有权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通知发出后不得修改提案,未列明或不符规定提案不得表决[16]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决策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2][2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候选人需特定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提名[22] -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修改视为新提案,不能在本次大会表决[23] 党委相关规定 -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23] - 党委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 - 2人、纪委书记1人[23][24] -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后由董事会等决策[24][2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季度有相应报送时间要求[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政策需经特定程序[4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通知债权人、公告等程序,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2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