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科创板上市规则》 的规定,并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规定界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 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以下统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