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如期完成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9] 资金使用规则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1]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1] 现金管理要求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13]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15] 临时补流规定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5]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需董事会审议[16]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等,使用需多程序审议[17] 节余募集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需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募投项目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属改变用途,需多程序审议[20] - 募投项目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由董事会决议[21] - 变更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提交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22] 项目转让置换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审议后需公告相关内容[24]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独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报告[27] 信息披露时间 - 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