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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国泰集团国泰集团(SH:603977)2025-10-23 19: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监会及其他机构组 织之间的指定联系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 1 - 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