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6月3日核准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857,057,183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57,057,183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4]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4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2][43] 决策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外部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1]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7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纪委书记1人[65] - 公司设总裁1名,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其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8]
泰和新材(002254)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