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泰和新材泰和新材(SZ:002254)2025-10-23 19: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 就董事、高管薪酬等向董事会提建议[7]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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