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3009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三友联众(SZ:300932)2025-10-23 19: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不符规定应六十日内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提意见,有问题要求更正[8] - 监督外部审计聘用,提聘请或更换建议,审核费用及合同[9]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9] - 督导内部审计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督促披露问题[12]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3] 审计部职责 - 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随时通知[17][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1]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