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3009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三友联众(SZ:300932)2025-10-23 19: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8]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9]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公司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时间为十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