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002557) -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洽洽食品洽洽食品(SZ:002557)2025-10-23 19:0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3]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需业绩预告[17]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三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需业绩预告[17]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8]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2] - 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等,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8][9] - 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 - 重大事项触及特定时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3] 职责分工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32]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4]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2] 文件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各部门提供资料,高级管理人员起草,经审核、审议后披露[36]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编制,经审核、批准后披露[37][38]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督促披露[39] 其他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50] - 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泄密应立即披露[41][4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45][5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5] - 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审核、复核、确认[48] - 暂缓或豁免披露应登记相关事项,商业秘密额外登记[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