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002557) -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洽洽食品洽洽食品(SZ:002557)2025-10-23 19:02

人员变动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信息披露与申报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4] - 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4] 异议复核与制度执行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