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68811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 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并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 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五)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