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6881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 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