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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600711)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盛屯矿业盛屯矿业(SH:600711)2025-10-23 19:3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5] - 拟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8] - 自收到材料五个交易日后未提异议可召开会议聘任[9] - 具有特定情形应自事实发生一个月内解聘[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事务[14][16][17]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及筹划事务[20]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人员应配合[18]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查阅文件资料[18] - 重大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8] - 履职受阻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18] 保密与协助人员 - 应签订保密协议,违法违规信息除外[18]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8] 资格与培训 - 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9] - 候选人应参加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21]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21]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将追究相应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