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6] - 战略委员会委员五名,含两名独立董事[7] - 提名委员会委员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11]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名,非高管董事,含两名独立董事[12] 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并提建议,检查实施[14]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17] 会议相关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31][33][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会前五日通知[36]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6]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比例暂停职权[6]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0] - 提名委员会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25] - 薪酬与考核和审计委员会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35][37] - 会议有记录,董事会秘书保存,出席委员签名[37] - 出席委员对所议事项保密[3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40]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