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董事会)
潜能恒信潜能恒信(SZ:300191)2025-10-23 20:32

特定对象定义 - 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2] 接待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来访,董秘办为专职接待部门[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8] 沟通要求 - 沟通内容含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6] 信息保密 - 沟通前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9] - 对象发布或使用调研文件前应知会公司[13] 信息披露 - 发布重大信息后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次日开市前正式披露[13] 接待便利 - 为特定对象考察等提供便利但不资助[11] 信息公开 - 可公布音像和文字记录,邀请媒体报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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