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 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 度,未勤勉尽责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