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审计部 - 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5]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 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报告[7] - 保存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不少于7年[8]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至少每季度审计关联方资金往来并形成专项报告,公司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部门报送[16] - 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发表意见[16]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17]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7] 其他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19]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0]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监督考核,奖惩分明[23] - 审计部违规,董事会责令纠正并处分[23]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执行,修正权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