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董事会)
潜能恒信潜能恒信(SZ:300191)2025-10-23 20:32

人员范围 - 内部人员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等[2] 保密规定 - 公司董事等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5]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 非内部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后受制度约束[6] - 财务等人员在公告前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8]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可能被处以100 - 1000元罚款[14] - 内部人员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2] 信息泄露处理 - 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10]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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