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 - 董事、高管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董事会)
潜能恒信潜能恒信(SZ:300191)2025-10-23 20:32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董高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董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8] - 董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8] - 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8] 交易时间限制 - 董高及其配偶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 董高及其配偶在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可转让股份计算 - 登记结算公司按上一年末登记股份基数25%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8] - 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9] - 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9] - 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9] 股份锁定与解锁 - 申报董高离任信息两交易日内,其所持股份全部锁定[21] - 离任人员离任申报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股份锁定[21] - 申报离职后十八或十二个月期满且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锁[21] 其他规定 - 涉嫌违规交易,登记结算公司对董高股份锁定[24] - 董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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