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301548)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三)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非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