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石(01380) - 股份奖励计划规则
中国金石中国金石(HK:01380)2025-10-23 21:02

股份及计划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代码为1380[5] - 股份面值为每股0.01港元[7] - 计划授权上限为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10%[10,40] - 服务提供商子限额为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1%[10,40] 计划生效及有效期 - 计划需满足股东通过必要决议、上市委员会批准股份上市及交易两个条件方可生效[11] - 计划有效期为自采纳日期起10年,期满后不再授予奖励,但已授予奖励仍有效[11] 计划目的及管理 - 计划目的包括激励参与者、鼓励持续投入、吸引人才等[11] - 管理方决策对受影响人员具有最终约束力[11] - 管理方可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任命受托人[12] - 管理方可自行决定授予奖励的对象、日期、股份数量等[12] 奖励授予 - 奖励持有到归属的最短期限不少于12个月,除非适用特定段落[12] - 授予奖励的要约需在营业日以书面形式作出,需明确授予日期、股份数量、归属日期或时间表等[18] - 选定参与者需在授予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接受奖励,否则要约将被视为不可撤销地拒绝[20] - 不得在公司得知内幕信息后至信息公布后的交易日、业绩公布前30天等期间授予奖励[21] 参与者资格 - 相关实体参与者一般需与集团连续服务至少12个月,服务期超过24个月权重更高[14] - 董事会评估服务提供商资格时会考虑服务规模、业务关系等定性和定量因素[18] 奖励归属 - 奖励归属需满足业绩、运营和财务目标等标准,并经管理方批准[12] - 奖励归属日期不得早于授予日期12个月,特定情况除外[29] - 董事会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奖励归属情况,受托人需在5或1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转移[31] 奖励限制 - 非特定人员12个月内获授股份不得超授予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1%[41] - 非独立非执行董事或首席执行官等12个月内获授股份超授予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0.1%需股东大会批准[41] - 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大股东等12个月内获授股份超授予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0.1%需股东大会批准[41] 计划调整 - 公司资本结构变更需对未归属奖励股份数量和购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44] - 计划授权上限和服务提供商子限额每3年可寻求股东批准更新[10] - 超出计划授权上限或服务提供商子限额授予奖励需股东单独批准[10] - 公司资本结构变更时,计划授权上限和服务提供商子限额对应的股份数量按比例调整[10,49] 计划变更及终止 - 董事会可不时更改计划的管理权限、重大性质条款及有利于选定参与者的相关规定[54] - 计划将在采用日期的10周年或董事会确定的更早日期终止,终止不影响选定参与者现有权利[59] - 终止前授予且未归属的奖励在终止后仍有效可执行[59]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建立和管理计划的所有相关成本[59] - 公司邮寄通知视为在寄出24小时后送达,受赠人邮寄通知在公司收到时才视为送达[59][60] - 受赠人负责获取法律、会计和税务建议及相关政府同意,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60] - 公司将向请求的合格参与者提供计划文件副本,并及时提供计划条款变更详情[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