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中航高科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24日修订[1] 内部审计管理 - 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等[6] - 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向党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7][8]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内部审计计划 - 内部审计计划编制应贯彻落实常态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五年一审等要求[13] 内部审计保障 - 公司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提供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参与权和资料获取权等保障[15] -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办公条件应保障[16] - 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列入年度计划,时间和经费应保证[16] - 内部审计人员职级待遇标准不低于公司其他部门人员[16] 内部审计职责与权利 -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包括编制年度计划、建立工作体系等多项内容[7] - 内部审计机构权利包括要求报送资料、检查实物等多项内容[8] 子公司审计管理 - 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应向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报告[9] 内部审计人员规范 -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职业规范、保密规定等[11] 审计整改 - 被审计单位党组织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8] - 被审计单位按“四不放过”原则抓好整改并报送结果[18]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和决策依据[18] 违规处理 - 内部审计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违法线索依法依规移送[19] - 被审计单位存在7种情形需对相关人员处理[21] -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存在7种情形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21]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
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