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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002857) -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晖电气三晖电气(SZ:002857)2025-10-24 16: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 连任,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战 略委员会")专门机构, 并依照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应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