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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00285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三晖电气三晖电气(SZ:002857)2025-10-24 16:1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可以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 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