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
泰和新材泰和新材(SZ:002254)2025-10-24 16:30

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3][4] 关联交易 - 公司应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4] 担保规定 - 未经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为股东等提供担保[4] 会议提议 - 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6] - 1/2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6] 清欠措施 - 发生资金占用应现金清偿,严控“以股抵债”等条件[6][7] - 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7] 责任追究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将被处分或追责[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