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董事管理 - 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公告信息[4] - 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 辞任生效或任期结束后3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8] 股份转让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 [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审计与制度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可视情况对拟离职董事审计[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