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 - 内部审计制度
泰和新材泰和新材(SZ:002254)2025-10-24 16:31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人员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2人[6] 审计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7]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事项 -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1]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1] - 确保对重要子公司每5年轮审1次[11] - 对重大投资项目等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审计[11]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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