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智能(3001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7]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六种情形不得担任[7] 聘任与解聘 - 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0] - 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11] 流程与职责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10][12]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4] 后续管理 - 保证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履职受妨碍可向深交所报告[17][19] 制度更新 - 2009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废止,新细则自审议通过实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