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运股份(603790) -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2]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认定为重大差错[9] - 业绩快报、预告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改变认定为重大差异[10] 信息披露要求 - 会计政策等变更应披露原因及影响[12] - 财务报表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13]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5] - 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等[14] - 违反规定应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17] 处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调查原因等并提处理方案[19] - 董事会作专门决议[19] - 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20] 其他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1] - 未规定情况适用相关法律等,抵触时以其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制度发布公司为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4] - 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