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002690)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职权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4] 下设小组与会议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为总经理[4]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七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