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002690)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合肥美亚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