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0026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召集与举行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全体一致同意可免除[3]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0] 会议决策与职权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特别职权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方可行使[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6]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6] 其他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参与专门会议情况[7]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承担费用[7] - 与会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20]